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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訂房方式:
1.請儘量使用電話訂房,訂房時間早上09:00至晚上10:00。
訂房專線:0919722663 白小姐
傳 真:06-9215082
2.訂房後請於2日內匯訂金(每房500元),如未付訂金恕不保留客房。
3.如取消訂房需酌收手續費50元。
4.訂金匯款轉帳完成後,請以電話、e-mail告知帳號末五碼,以便確認並完成訂房手續。
5.匯款方式:
匯款帳號(請多利用ATM轉帳)
郵局代號:700
帳 號:0241006-1180405
戶 名:白淑芬
6.聯絡方式:
電 話:0919722663
傳 真:06-9215082
E-mail:pai.shufen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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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服務項目:
1.住宿提供免費西式早餐(用餐時間:AM7:00~9:30)。
2.免費提供機場至民宿接送,需配合民宿接送時間(住宿一晚只提供單趟接機或送機服務)。
3.協助安排汔、機車及旅遊行程規劃諮詢服務。
4.提供寬頻網路(請自備電腦)。
5.客房備有冷氣、液晶電視、吹風機、盥洗用品等(為提倡節能減碳,請儘量自備盥洗用品)
6.一樓備有脫水機及晒衣間。
7.提供沖洗室一間,供退房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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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住宿須知:
1.入住時間下午2點,退房時間上午10點。(行李可先寄放)。
2.室內嚴禁吸煙。一樓庭院及三樓陽台備有煙灰缸,若需抽煙請至戶外。
3.民宿於23:00停止相關服務,僅提供緊急狀況服務,煩請配合。
4.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於晚上十點以後勿大聲喧嘩。
5.請攜帶汔、機車駕照及自備泳裝、遮陽帽、防晒油個人用品等。
6.戲水返回住宿區時,請在戶外清洗區清洗海砂後再入室內。
7.請愛惜民宿內各項設施,如有損壞照價賠償。
8.為享應節能環保,請隨手關燈及電器用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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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取消&延期:
依交通部99年1月13日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辦理。
1.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告知,可退還全額訂金。
2.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告知,可退還70%訂金。
3.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告知,可退還50%訂金。
4.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告知,可退還40%訂金。
5.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告知,可退還30%訂金。
6.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告知,可退還20%訂金。
7.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告知或怠於通知者,恕不退還已付之訂金。
8.住宿當日,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天災,導致由台灣本島至澎湖的交通中斷時,可全
額退回訂金(須扣除50元手續費)。 |